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器乐演奏、声乐演唱、音乐师资、艺术管理、戏剧影视及舞蹈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层次
专业 |
专业代码 |
方向 |
学制 |
学历层次 |
音乐学 |
050401 |
音乐学 |
5 |
本科 |
音乐教育与表演 |
4 |
本科 |
艺术管理(传媒及文化产业) |
4 |
本科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
本科 |
计算机音乐 |
5 |
本科 |
指挥 |
5 |
本科 |
音乐表演 |
050403 |
声乐演唱(美声、民族声乐) |
4 |
本科 |
中国乐器演奏(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 |
4 |
本科 |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打击乐、萨克斯) |
4 |
本科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
4 |
本科 |
现代音乐(演唱、爵士鼓、吉它、电贝司、现代键盘、电子手风琴、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长号) |
4 |
本科 |
表演 |
050412 |
戏剧影视表演 |
4 |
本科 |
舞蹈编导 |
050410 |
舞蹈编导、舞蹈表教(汉唐古典舞、民间舞方向) |
4 |
本科 |
舞蹈学 |
050409 |
舞蹈史 |
4 |
本科 |
教育学 |
040102 |
学前教育与表演 |
4 |
本科 |
文化产业管理 |
110310S |
音乐商务、音乐传媒 |
4 |
本科 |
三、招生地区
面向全国招生
四、报考时间、报考条件、报考手续
(一)报考时间: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2月15日(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
2.考试时间:2011年2月16日—2月25日(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北院、南院)
初试:2011年2月16日—2月18日;2月20日公布参加复试名单
复试:2011年2月21日—2月23日;2月25日公布参加文考名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报考: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可报考:
高、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手续:
1.所需证件:考生如已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及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需带本人户口页)
2.报名时交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5张。
3.报名考试费:按天津市物价局(1999)46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务费150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复试加收复试费)。
4.报名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四)兼报:
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其中管弦系大提琴与民乐系大提琴可互相兼报,小提琴可兼报中提琴,钢琴可兼报双排键电子琴,二胡可兼报板胡,琵琶可兼报三弦、柳琴,三弦可兼报阮,琵琶、古筝可兼报古琴,扬琴可兼报民族打击乐,音乐教育与表演可兼报学前教育与表演,并标明志愿次序。
五、专业考试内容
1.音乐学
⑴初试:
①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
②风格听辨
⑵复试:
①视唱:程度不超过两升两降
②听写:音程、和弦、旋律等
③乐理
④论文写作
⑤面试:演唱与演奏(民歌、曲艺、戏曲演唱;乐器演奏);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论文答辩;心里素质考察
⑶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至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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