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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权益谁来监护 央视《呵护明天》一探究竟

发布时间:2018-01-29 11:30:13 丨 来源:中国网综合 丨 责任编辑:郑乾


“父母将亲生女儿出租给盗窃团伙,被撤销监护权”、“四川德阳:遗弃女婴父母被撤销监护权”等等新闻频出,2017年,监护权这个字眼频频出现在公众视线中。

监护权究竟属于谁?为何父母会被撤销监护权?青少年的权益是否得到了真正的保障?带着这些疑问,将于1月30日播出的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纪录片《呵护明天》第四集《谁来监护》一一解答。

父母被撤销监护权新闻频发青少年权益保护不容忽视

2017年初,上海公安机关抓获了一个专门利用小孩作犯罪工具的盗窃团伙。办案检察官在调查后发现,该案中的小何是被父母送入盗窃团伙行窃,而小汪的母亲本身就是团伙成员之一,长期教唆自己孩子帮忙偷东西。

在把两名女童送回她们的户籍地湖南省道县后,上海青浦区检察院向道县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当地撤销女童父母的监护权,另行指定监护人。这也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跨区域督促异地撤销监护权的案件。

父亲曾吸毒且另有家室,母亲曾吸毒又入室盗窃被判刑,2017年9月,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四川首例亲生父母因遗弃子女被撤销监护权的判决,该区民政部门成为彤彤(化名)的法定监护人。

12月1日,出生2天就被丢弃的彤彤,在2岁零7个月这天,正式被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一对无小孩的中年夫妇领养。诸如此类的案件,着实不胜枚举。

监护权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呵护明天》助力维护青少年成长环境

监护权究竟是谁的权利?《呵护明天》将一如既往的用2个真实案例来剖析这一问题。就未成年人而言,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这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而父母,则是儿童的天然监护人,监护人行使监护权,更多的其实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监护人的资格并不是一劳永逸的。

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对监护制度作了重大修正和调整,进一步强调了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调整了监护人的范围,完善了撤销监护制度。

对于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甚至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法院有权撤销其监护权。

《呵护明天》继关注校园欺凌问题后,再次为青少年权益保驾护航,《谁来监护》既是对失职父母的一声质问,又会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的又一有力臂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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