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线演员刘露手起刀落,干巴利落脆地用一句“我也是个公众人物”,斩断了自己还并未真正开始的演艺道路。当她脱口而出以这句话威胁执勤民警时,大概没想到会为自己制造如此之大的关注和影响力吧?
“公众人物”指的是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较大“公众影响力”的人。从刘露本人来看,只主演过两部网剧的她显然并没有什么影响力,在说出这句话之前,还算不上是什么公众人物。不过,从刘露身上可以看到,她所在的圈子里对“公众人物”的认识,意味着可以借助公众影响力行使特权。
可是这种认识只是一厢情愿,在网络时代,明星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监督。近年来,有不少有影响力的明星,在行使他们的“特权”时,却把自己拉进坑里,比如前不久大闹海关的某歌手,还有曾经大闹迪士尼的某明星,大闹医院急诊室的某演员……最终,他们因此受到的负面影响,与他们的知名度成正比。
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这些选择行使“公众人物”特权的明星,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不够红。他们大多数是有一定知名度或是熟脸,但却并非真正活跃在一线的艺人,要么是过气的歌手,要么是现在不怎么演戏的演员,要么是没有代表作品只能混个脸熟的龙套。
真正顶流的明星很少会犯这样的错误,因为他们深知“公众人物”其实更像是一道“紧箍咒”,知名度越高,头上那道“箍”箍得越紧。前段时间,某少年组合的成员在禁烟区域吸烟,在许多人的认知里,大概是没有大闹医院、海关那么严重,可是因为知名度太高,错误的影响力也被成倍放大,对这个少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线明星们背后还有庞大的商业利益,这也是他们不能犯错误的重要原因,我们很难想象有时候一支烟、一句话,会导致多么大的经济损失。
不过,“紧箍咒”存在的意义并不是为了惩罚,而是希望戴着这道“箍”的人能够从心底真正认识到自己的影响力对于社会的意义,去发挥它的正面力量。明星们也不应该只是忌惮“紧箍咒”,去规矩自己的言行,而应该借助自己的影响力去做更多积极向上的工作,毕竟“公众人物”的身份也会加倍放大这种好。(牛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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