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舞蹈编导
⑴初试:
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②模仿能力测试
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
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编舞能力测试(内容由主考老师指定)
③舞蹈、音乐常识(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15.舞蹈表教
⑴初试:
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②模仿能力测试
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
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即兴舞蹈
③舞蹈常识、舞蹈动作要领的教学过程简明讲述(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16.舞蹈学(舞蹈史)
⑴初试:
a。基本功测试
b。模仿能力测试
c。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
a。笔试:舞蹈基础知识;舞蹈作品分析写作
b。口试:对舞蹈事项进行观点简述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⑷参考书目:《舞蹈知识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隆荫培、徐尔充、欧建平著;《中国舞蹈发展史》,上海音乐出版社,王克芬著;《世界舞蹈剪影》,人民邮电出版社,欧建平著;《中国古代舞蹈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袁禾著;《外国舞蹈史及作品欣赏》,高等教育出版社,欧建平著
17.学前教育与表演
⑴初试:
①钢琴或其他乐器和声乐各一首,背谱演奏、演唱
②自选民族舞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和其他才艺展示
③旋律、节奏模仿各一条
⑵复试:综合知识笔试(含艺术基本知识与常识)
六、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项目包括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面试。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11年2月25日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3月7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邮寄)。
2.考生持本院文化课准考通知单,到本人学校所在的招生办公室(本市考生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根据当地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办理)。
七、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我院安排。
八、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管理方向、学前教育与表演方向考生按专业课总分(总分100分)与文化课总分(750分折合成百分制)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兼报志愿均达录取标准,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九、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待遇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3.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4.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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